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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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1

  【关键词】PPP模式 养老机构 会计处理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以及人们对养老机构需求的不断扩大,PPP融资模式在养老事业中的运用将成为中国养老的趋势。PPP模式是政府或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一起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主要特点就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全程合作”。长期有效的将民间闲置资本吸引到养老机构中,解决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可解决目前养老机构资金短缺、经营利润低、硬件设施、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低等问题。

  在PPP模式养老机构的发展中,会计核算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来反映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正确合理的做好会计核算的工作,不仅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也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为管理者以及利益相关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的基础。但是,PPP模式在养老机构中的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PPP模式下的会计核算,相关的文献研究也比较少。

  本文将结国外PPP模式核算的成功经验以及BOT模式核算在我国核算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探讨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会计核算。

  一、文献综述

  (一)PPP定义及理解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一种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一起合作运营项目的模式,于20世纪90年代在英国兴起。此后,不少国内外对这种融资新模式进行了研究。

  综合以上国内外组织结构和学者对PPP模式的定义和解释,我们可以知道PPP模式是将政府和私人企业连接起来的桥梁,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一起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促进公共组织建设的运行和发展。

  (二)国内外对PPP模式会计核算的研究现状

  对于PPP模式会计的核算,国外的组织都进行了研究,也公布了一些核算的准则。如下表所示:

  早在2001年12月31日,国际财务报告委员会对服务特许权协议做出了披露,但是还没有涉及到具体的会计处理,但是在2005年就开始对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作出了规定,确定了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的核算。英国作为最早运用PPP模式的国家,在会计核算方便的研究和政策制定也相对比较完善,在2009年6月,也引进了国际会计报告准则。

  但在我国,对PPP模式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还比较缺乏,仅仅对PPP模式下的BOT这一种形式的会计核算做出了规定,有关学者的研究也相对较少。

  二、PPP模式与养老机构

  (一)PPP模式分类

  PPP模式的形式多种多样。大体分为以下三类:一、外包类。外包类公私合作中,私人部门只承担项目的建设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政府为其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劳务支付一定的费用,私人部门对项目没有所有权,也不参与项目的利益分享。二、特许经营类。特许经营类就是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通过特许协议建立合作,全程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是最终的目标都是服务社会,共同促进社会基础设施的发展。特许经营类项目的资产最终一般归属于政府。具体的运作模式包括:BOT、ROT、TOT等。三、私有化类。私有化类项目最终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私人部门,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政府只是负责监督,保证公共部门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的运作模式主要是:BOO(建设-拥有-经营)。

  (二)我国目前养老现状及养老机构的特点

  (1)养老现状。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越发严峻。据我国统计局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到今天,我国老年人口瞻养比达到13.1%。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选择“机构养老”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但是中国现今养老机构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现在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2张,仍未达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而且目前养老机构还面临着资金短缺、经营利润低、硬件设施、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不宜长久经营。

  (2)目前养老机构的特点:①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跟不上养老市场的发展。目前的养老机构大部分是集中在基本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上,医疗设施不够健全,很少有养老机构有配套的医疗设施;在对老人的服务上也缺乏专业培训,在照顾老人方面往往不够贴心;再者就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法满足老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需求,养老机构应该加强在这一方面的投入,但是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②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公办的养老机构相对于私立的养老机构而言,有费用低保障好等优点,这就让更多的愿意去公办的养老机构,导致公立的的养老机构供不应求;私立的养老院又由于费用太高导致床位空缺,资金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③公办与私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公办的养老院在我国现今的养老机构中占有主要的地位,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够健全,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而民营的养老机构资金不够充足,很多服务都达不到标准,而且由于很多优惠政策的实用性较差,使得民营养老机构亏损严重,发展受损。

  (三)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特点

  (1)养老机构项目公司投资主体具有多样性。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运作模式是政府和私人部门共同合作成立运营PPP项目公司,一起为养老事业提供资本与和服务。政府对其拥有所有权,而私人部门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种融资模式有效的解决的政府的财政负担,改善公共养老服务,但与此同时,也会加大会计核算的难度。

  (2)养老机构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更具自主性。根据特许协议,在允许经营的年限内,私人部门可以根据养老市场的实际市场需求,在保证养老机构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制定管理发展计划,对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的构建,管理方式等做出相应的决策,可以最大化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使得养老机构的利润达到最大化。

  (3)养老机构项目资金回收方式的多元化。养老机构项目主要是一种软性的服务为主,根据老人的不同健康状况,分为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因此,对每一个老人的收费情况都是不同的。目前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①给老人提供基本照顾的条件,例如住房条件,基础护理等;②医疗护理、健身等;③提供精神文化和娱乐文化以及心理层面的服务;④租金,提供给短期居住的老人家属或者有需要的老人。

  (四)PPP模式与养老机构的对接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比较固定和成熟的特许经营类的模式,如:BOT、ROT等。但养老机构项目情况比较特殊,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有所不同。它是以软性的服务为主,难以作出硬性的标准。其次就是它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老人院、老人福利院、老人医院等,而目前的基础设施领域的设施形态比较固定,如轨道运输、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等。这些原因都加大了PPP模式在养老机构中运用的难度。史小辉认为,可以采用新建基础设施的BOT、BOO等模式建设养老设施。本文将主要研究BOT、BOO、ROT模式在养老机构中的会计核算问题。

  三、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会计核算

  (一)PPP模式下会计核算出现的问题

  (1)PPP模式项目产权的分配问题。PPP模式是一种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合作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融资模式,它有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是政府主体,一个是私人部门。PPP项目公司在进行核算时,要明确项目公司的资产所有权问题。以BOT形式为例:政府和私人部门共同出资并成立项目公司,以特许协议的形式建造养老机构及其相关服务设施,在协议期满之后,政府将会收回相关工程。在一般情况下,投资主体之间应该按照投资的份额来分配产权,而在此项目中,政府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而项目公司拥有的只是此项目的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并不拥有项目产权的分割权。

  (2)对于政府出资的核算问题。政府在PPP模式项目的建设中占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政府的出资可能是包括在特许协议中的作为投资者而进行的正常投资,也有可能是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进行的出资。若为前者则计入“预收账款”或者“长期应付款”中,后者则是按照政府补助的处理方法,将政府出资计入“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中。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会计人员应当注意政府出资所属类别,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3)对于项目公司收入和费用的核算问题。养老机构主要以软为主,这一点与其他基础设施相比有所不同。它针对不同健康状况的老人配对不同的服务,每个老人的收费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运营期间,资金的回收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基础进行核算,及时反映每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向管理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营决策。

  (二)不同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会计核算

  (三)PPP模式下养老机构的会计核算建议

  (1)资产的核算。在PPP核算时,要注意分清两个主体,一个是政府主体,一个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所建设的养老机构完成后,对于特许协议之外的,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但是对于特定协议中所协定的资产不应确认为固定资产,而是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PPP项目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只是依托在养老机构之一资产上的对养老机构的特许经营权利。所以,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因此,如果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保证无条件支付给经营方一定的现金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或者弥补差价,则将该项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如果没有,则可却认为无形资产。

  (2)政府支付的款项的核算。在PPP模式项目中,政府也有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资本支持。

  ①如果政府支付的资金属于特许协议范围之内或者与特定项目的服务相关

  工程建造之前: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工程建造之时: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如果政府支付的现金属于特许协议范围之外

  工程建造之前就拨付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工程建造期间: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工程完工时拨付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收入和费用的核算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不是项目建造,而是打包给其他方的,则不确认收入,而是直接作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确认。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四、总结

  PPP模式的形式多种多样,本文主要是对BOT、ROT,BOO模式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我们应注意:①明确会计主体,分清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养老机构在建成之后若是直接归属于项目公司,如BOO模式之下,在工程建造之时就确认为“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后确认为“固定资产”。而在BOT、ROT模式下,项目公司没有养老机构的所有权,特许经营权应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②分清会计期间。项目公司在进行PPP项目时,分为工程建造、工程完工、工程运营以及工程移交四个阶段,分清会计期间,分别确认收入和费用,使会计信息更加清晰明了,便于利益相关者作出决策。③项目公司的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权责发生制更能客观地反映在每一个会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与收付,在计算经营业绩上更为合理和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真实性。

  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Raining and Research.PPP-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2000.

  [2]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PPP, USA. For the good of the people:using PPP to meet America’s essential ,needs[R]. 2002.

  [3]Allan R J. PPP: a review of literature and practice [C].Saskatchewan Institute of Public Policy Paper, 4.1999.

  [4]叶晓d,徐春梅.我国公共项目公私合作(PPP)模式研究综述[J].软科学,2013,(6).

  [5]刘志,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和分析[J].建筑经济,2005,(7).

  [6]SIC 29 Disclosure-Service Concession Arrangement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IFRIC).2001.

  [7]IFRIC Interpretation 12 Service Concession Arrangement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IFRIC).2006.

  [8]David Heald , George Georgiou. The substance of accounting for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J].Financial Accountability&Management,2011,(05).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2

  PPP模式,又称为公私合办、公私合营和公私合伙制,是一种公私合作开发公共服务的运营方式。PPP模式下的项目是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的机构,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两个部门签订合约,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全程合作,对项目进行共同设计开发,并共同承担风险,当期满后再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这一模式的出现,正是由于政府部门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缺乏的足够的资金支持,需要利用私人部门进行资金上的补充,提供技术和相关管理经验的帮助,主导者依然是政府部门。由于私人部门的参加,引入了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的基础上,提高了公共产品服务的质量。

  英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最早使用PPP模式,其吸引社会资本、解决财政资金效率低下和短缺问题的能力逐渐显露,随后这一模式被世界各国所关注、借鉴和引用。

  二、PPP模式下账务处理模式

  1、托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先通过投标确认中标人,再由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并提供服务,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间获得经济利益。政府部门付给项目公司一定的费用,保证更好的完成项目建设和为人民服务的职能。

  2、特许经营权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部门和私人部?T签订合同共同对项目进行建设。在这期间,项目的经营权暂时交由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的规定,项目公司需将项目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项目周期结束后,再移交回政府部门。

  三、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会计核算是运用相关理论知识、通过货币来对生产活动进行衡量,并以报表等方式呈现给经济主体的管理者。在会计工作中,会计要素确认和会计要素计量是会计原则的两大关键点。在PPP模式下,项目的会计目标应从公私双方出发,能充分体现双方产权变动的关系,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从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两大主体出发进行分析。

  1、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PPP会计核算问题

  在传统公共设施会计核算中,如公路、桥梁等的建设,是无需在政府部门的会计账面上体现的,因为其采用的是现金收付制,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通常只进行收支性的核算。这一会计处理方式目前以不再适用于PPP模式下的项目核算了,因为在PPP模式下,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资产必须在会计上予以确认。政府部门对项目及其资产拥有最终的所有权。政府在取得项目资产时,必须清理其资产类型,并通过计量出让经营权的方式取得资产,而不能以全额投资作为资产处理的基础。

  2、以PPP项目公司为主体的PPP会计核算问题

  PPP模式下的项目共有四个周期: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和项目移交。接下来将通过以上四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

  (1)项目公司成立

  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共同出资建立项目公司。政府部门构成较私人部门简单,私人部门构成更多以联合体的方式存在,因此在项目公司内部会出现多个产权主体并存的局面。而传统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存在内部产权划分的问题,通常是以一个企业为核算的主体。因此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再适用于PPP模式下的项目公司核算。为产权及其变动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满足受托责任需求,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PPP模式下会计目标的重要内容。

  (2)项目建设

  PPP项目公司将资产分为完全产权资产和特许经营权资产,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应清楚区分,不能混为一谈。

  特许经营权是区别PPP项目资产和一般资产的最主要特征,且其本身同样具有资产的特性,因为特许经营权是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以换取项目资产为代价,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政府部门所有的权利,且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是能够可靠计量的。因此应将其作为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3)项目运营

  收入的确认是这一阶段的主要核算内容。在金融资产模式下,PPP项目公司的收入如果确认为投资净收益,则会造成应收账款等指标的异动,从而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的情况。但如果以债券方式融资,则又会对投资者造成极大的误导。在项目后期,更新改造工程时有发生,这属于项目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但却无法为公司带来经营利益的流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部分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中。

  (4)项目移交

  当合约期满,特许经营权不再属于PPP项目公司时,该项目及其资产则应无偿移交回政府部门,剩余的属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则应归属于公司。对于无偿移交的资产,在项目运营阶段已在不计残值的情况下摊销完成,因此在这一阶段,无需再进行会计处理。对属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处理。

  四、结束语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3

  【关键词】 PPP模式 施工 建设 成本管理

  一、PPP模式概述

  20世纪90年代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在西方社会流行起来,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国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常规招标项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时间最长没有超过4个月。同时,80%的工程耗资均在预算之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前阶段,过度依靠政府来独立运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国外政府早已碰到过的种种问题,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2013年的统计数据已显示超半,因此,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民营化,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行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我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这些重要价值,并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PPP模式在我国公共基础建设项目的运营中,有成功的案例,也不乏失败的案例,分析运营成功的案例不难发现,在PPP模式典型结构图中所包含的四个方面中,运营管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PPP模式项目建设运营中的成本问题

  PPP模式不仅在融资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且可以促进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实现产权多元化,提高项目经营效率,降低设施运营成本。由于模式应用的时间并不太长,所以在推行的过程中依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很多的具体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如政府法律与制度建设、监管机制、运营成本高及不同的项目背景以及文化因素等。本文主要探讨运营成本问题。

  如果从1999年广东廉江中法供水厂公私合作融资经营遭遇失败算起的话,PPP模式在我国遭遇失败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一边是巨额招商引资从而不断扩张PPP模式所涉及的领域,另一边是正在运作中的PPP融资项目屡屡受挫,PPP模式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关注。如果将目光聚焦在PPP模式所涉及的具体领域,地方引进PPP模式的初衷和PPP具体运营方略等具体环节,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项目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报期长

  PPP项目多是一些利润薄、利润回报预期低、投资成本回收时间比较长的项目。例如供水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捷运系统、城市公共自行车出租等项目,不仅投资期比较长、投资回报率比较低,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关联,又涉及到国家公共保障义务的兑现等基本国家义务问题,其所需要的制度保障建设却又跟不上融资运营中的风险处理,经营失败的风险就在所难免。

  2、投资和运营的分割,导致后续运营成本高

  PPP模式在公共设施领域的实施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公共设施领域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投资,更重要的是日常运营的成本很高,这也是政府建设这类项目需要公共财政补贴的原因。投资和运营在公共项目上的分割必然导致后续运营成本一路高攀,运营的风险也频频出现。又由于实际承担项目运营的地方政府将运营成本全部外化为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当运营成本远远高过投资回报预期的时候,投资方选择弃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三、成本管理,PPP模式项目建设运营成功的法宝

  1、科学的成本计划

  这就是常说的“先算后干”。项目成本控制的基础是科学的项目成本预测和成本计划的分解,成本控制的核心是投资管理方及各相关成本管理责任的落实。成本计划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外部既投资方与项目组织方(一般为政府机构),二是内部既投资方与其确定的建设单位项目部。

  项目成本计划的首要依据是投资方的利润目标对项目成本控制的要求。成本计划根据市场价格对成本发生的社会水平作出测算,它既是合同价格的基础,又是目标成本决策的依据,是量入为出的标准。在投标报价阶段,成本的预测与分析既是报价决策的基础,也是中标后项目实施中成本核算的基础。投资方在参与项目竞标中,应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能力,分析预测可能成本,在此基础上制定竞标策略,以合理的价格报价。

  中标后,投资方应成立由财务、工程、技术质量、劳资、材料设备等部门参加的成本控制小组,结合市场情况并对建设过程中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预测,进而详细的项目成本计划,用于确定该项目的目标成本。另一方面,由小组项目经理重点审核投标时的错漏项目,按合同和规范可能发生费用的项目和其它不可预见费用,详细列出每一分项和总项预算,作出符合本项目管理水平的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预控指标,然后汇总成项目的计划总成本,并预测市场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升降的幅度,作为投资方与项目部双方签订内部成本目标责任书的依据。

  在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以后,投资方与项目部通过协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在项目目标责任书中,对项目的目标成本、成本降低率、利润上交比例以及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服务以及综合治理、奖惩办法,贯彻“三标管理体系”等多方面都要有详实的约定。

  2、多途径的成本控制

  根据测算,对于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材料成本占总造价的60%左右。在项目成本中,材料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更要注意使用好的劳务分包方和其他途径的成本控制。

  第一,材料计划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清单内的细项尤其工程量清单是作为项目部编制材料需求计划的依据。项目材料主管应当根据项目工程师周或月施工进度计划提供的材料用量计划及工地上月节余材料、所需材料市场价格、材料和用途计划报公司材料采购部门,按材料的先后进场时间编制周或月材料用量计划,由材料采购部门根据仓库库存和其它项目部的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材料使用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各操作层按计划领料,防止浪费,如发生超额用料,施工员必须有甲方和监理签发的施工变更单及变更部门的施工预算方可领用,强化材料计划的严肃性。另外,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个项目往往有上百种材料,所以应确定好材料的进出场时间。因为如果进场太早,就会早付款给材料商,增加公司资金成本,还可能增加二次搬运费和保管费,有些易潮、易损的材料更可能堆放太久导致不能使用,需重新订货、增加成本;若材料进场太晚,不但影响工程进度,还可能造成误期罚款或增加赶工费。而对于每一种材料都应有其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应按规范保护材料,尤其是一些易燃、易碎物品和贵重材料应分类按规定堆放,避免由于管理不当造成不必要损失。

  第三,材料进场验收与材料领发。为了把住质量和数量关,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场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等;验收要作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计划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验收。材料领发时,凡有定额的工程用料,凭限额领料单领发材料。施工设施用料也实行定额发料制度,以设施用料计划进行总控制;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制限额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签发批准后实施;建立领发料台帐,记录领发状况和节超状况。

  第四,降低材料损耗率。节约材料是施工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材料损耗是不可避免的。这里既有施工工序中的必然损耗,也有管理不善的损耗,但如能严格把关,则可降低损耗率。

  第五是材料的回收。施工班组的余料必须回收,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并在限额领料单中登记扣除,余料要造表上报,按供应部门的安排办理调拨和退料,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在使用周期结束后组织只回收,建立起回收台帐,处理好经济关系。

  最后,还要注意选择使用好劳务分包方和其他多种途径的成本控制。

  3、及时的成本分析

  建设项目完成后进入运营阶段,将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算成本、目标成本进行对比,找出成本降低或超支的要素。通过对工程项目成本构成和影响成本因素的分析,弄清未来成本管理的方向和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四、结语

  作为PPP模式下项目建设的投资方,要加强对项目总体成本的有效控制,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正确收集实际成本数据,并根据这些信息,运用科学的方法,逐月分析各分部分项成本计划的执行结果,查明成本节约和超支的原因及影响因素,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并编写成本分析报告和盈亏预测报告,以便随时掌握项目的成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投资收益,并为PPP模式在中国的成功实施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4

  【关键词】 PPP模式; 公共体育场馆;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G818.2;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8-0075-03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是居民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及消费的场所,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政府对体育场馆的融资建设管理负有重要责任。但是,受政府财力限制,投资大、收益低、成本回收期长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不仅给政府的财政分配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也容易造成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资金缺口和断流。因此,动员和引导私人企业或部门进入体育场馆的融资、建设和经营,是对政府财力的良好补充。这恰好符合PPP项目融资模式特征。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并未对PPP模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规定,相关学术研究也较少,有必要对PPP模式下的相关会计核算进行探讨和甄别,供会计实务工作者在涉及PPP模式的会计核算中参考。

  一、PPP模式的介绍

  PPP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初在英国兴起的一种公共产品供给新模式,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是“公私合作”,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或部门合作完成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方式,来换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手段。它通常有三种方式:其一,外包类:项目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任务由政府出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个项目。例如承包方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其二,特许经营类:由私人企业或部门参与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这种方式被普遍利用。其三,私有化类:在政府的监管下,由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或者超过50%以上的大部分投资,通过向用户收费的方式收取投资回报。在三种方式中的第二种特许经营方式,能够有效地利用私有资本并合理管理,使公、私之间形成一种默契的相互牵制、相互独立的合作经营关系。表现在政府方的常用做法是:中央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项目公司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由特殊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二、PPP模式下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特点

  (一)投资主体是多元联合体

  PPP模式的复杂性决定了投资主体的多元性,从政府层面上,可以是中央政府部门,也可以是地方政府部门;从企业层面上,可以是私人营利性企业或部门,也可以是私人非营利性组织或部门。合作各方之间在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使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而达成共识,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投资回报,实现“双赢”或“多赢”的利益目标。

  (二)运营模式具有自主性

  根据协议私营企业在特许年限内,有权根据体育场馆的自身条件和体育健身市场发展及变化规律,在保持体育场馆主体结构和功能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消费趋势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场馆进行合理布局和环境改造,做到不受政府层面的控制或约束,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达到利润最大化。

  (三)资金回收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场馆的资金回收方式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完成。第一,出售场馆的冠名权、广告费用。第二,场地出租。包括个人、团体场地费,承办体育赛事。第三,体育产品销售。包括运动服饰,体育器材,体育报刊杂志。第四,健身培训及指导,包括技术培训、健康咨询与指导、运动处方等。多元化的促销手段,科学的管理方式,扩大了体育场馆的利用效率,也是体育场馆快速回笼资金的最佳选择。

  三、PPP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

  (一)PPP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误区

  项目的投资形式是确定资产属性的前提,是影响项目运营收入和成本配比的基础,也是决定投资成本计量和摊销方法的依据。在PPP模式下,因投资主体是多元投资的组合,公共项目参与者各方之间,关系复杂。投资风险、责任分担以及分享回报等利益的冲突也必然存在,需要理清会计核算思路。

  1.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误区

  PPP合作模式是以公私合营为依据,投资企业在合同期内拥有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回报企业的前期投入。但是,并不拥有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企业也不能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随意的处置PPP合作项目资产的主体。因此,企业把PPP模式建成后的体育场馆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是不合适的。

  2.投资企业对项目产权分割误区

  一般情况认为,投资的主体应该按照投资的份额拥有项目的产权比例。但是,PPP模式是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就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达成必要的协议,以契约的形式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用以约束投资成本向经营利润转化的行为。当合同期满投资企业将主体工程移交给政府,因此,政府是产权的最终拥有者,虽然投资企业在前期对项目进行了资产投入,但是政府部门已经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对企业的投入进行了利润补偿,企业不具备分割项目产权的权益。

  3.资产成本的计量误区

  资产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并使用资产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会计计量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在对企业资产计量时,有许多计量标准可以选择,但财务会计要求按历史成本计价。所谓历史成本指购买、制造、建造而取得资产时,为它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因为投资企业的经营特许权是在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授予的,开发建设者对项目的前期投入,即合作建设成本及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也应做为历史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之中,不能仅核算特许经营权。

  (二)PPP模式下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会计处理

  1.外包类核算

  外包类特点:政府出资,私人企业或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个项目负责建设,待项目完成再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政府的经济行为是:投资建设―付费托管,目标是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好可供利用,以备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公共消费活动;私人企业或部门的经济行为是:项目承建―代管维护,目标是通过承建和代管分别获得利益。基于这个特点,私人企业或部门的会计核算应分承建和代管两个阶段。承建阶段的会计核算与其他企业的建造合同核算相同,除非有免税、减税等其他优惠约定。具体核算见表1。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至此,工程承建结束,进入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阶段,这一阶段的核算又与劳务合同的核算基本相同。具体见表2。

  2.特许经营类核算

  该方式政府的特点是:少出资或不出资,拥有项目所有权,负责与私人企业或部门沟通、协调。私人企业或部门的特点是:负责项目的大部分或全部资金支付,并不拥有项目的所有权,是通过政府或税收优惠,或经营范围优惠,或参与政府的某项活动优惠等特许权,达到与政府公共部门共同合作、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其过程分为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两个阶段。

  建设阶段的核算:在发生工程建设相关费用时,借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合同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项目完工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生产成本――合同毛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完成移交政府属于公共设施,企业并不拥有项目所有权。因为企业参与了项目建设,并进行了建设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资金支出,表面上看好像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特征,应该拥有所有权。其实,因为和政府与企业间事先约定是企业只拥有特许权。所谓特许权就是特许人授予受许人的某种权利,在该权利之下,受许人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使用特许人的某种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它可以是单一的业务元素,如商标、专利等;也可以是若干业务元素的组合。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特许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企业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因此,在项目完工便移交政府并进行决算,不计入“工程结算”科目,而是计入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即,借记“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贷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在项目运营阶段的会计处理如下,运营阶段企业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或获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该在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因为企业的投资不具有所有权,只能作为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着一定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期满后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将无偿移交给政府。此外,无形资产摊销无须考虑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净残值,方法可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也可采用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等,对于这项特许权也要进行减值测试,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使得特许权的收入能够与其摊销的成本相配比,其特许权的账面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的现状。在摊销特许权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建设项目移交清算阶段的会计处理:

  特许经营期满时,由评估机构对公共体育设施项目进行价值评估,私人企业或部门不再拥有项目特许经营权,根据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将运行良好、无债务纠纷的公共体育设施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此时,虽然该建设项目仍处于持续经营中,但从项目移交之时起,特许经营权即宣布报废清理并予以转销。转销时,按已计提的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3.私有化类核算

  在该种方式下政府的作用就是组织、沟通、协调、监管。私人企业或部门对项目进行100%投资或者超过50%以上的大部分投资,并获取公共项目设施的相应经营决策控制权,待项目设施运营后,通过向项目设施用户收费的方式取得投资回报。其会计核算应分为项目投资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项目运营阶段。但是,该方式项目建设阶段、项目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与第一、第二种方式的会计核算基本相同。因为任何一个工程的建设都是由投资准备期、项目建设期、运营使用期三个阶段组成。体育场馆建设也不例外,投资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论证、选址和设计、投资;项目建设期包括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和验收;运营使用期主要是场馆的运营和维护。无论资金来源如何,项目建设、使用都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 蒋攀.大型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应用PPP模式的分析与风险评价[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 刘波,龚晖晖.PPP模式与准公共品的供给――论PPP在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中的应用[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2):151-154.

  [3] 周志国,陈正道.对BOT模式下项目建设会计处理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08(23):38-39.

  [4] 石岩,刘勇,蔡仲林,等.中外体育场馆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6(10):10-12.

  [5] 滕翠华.BOT模式下大型建设项目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2010(12):87-88.

  [6] 程书权.新准则下BOT项目的会计处理[J].国际商务财会,2009(5):50―52.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5

  当前我国经济处在新常态,经济运行趋势呈现出“L”型的特征,投资、消费、出口等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均面临着较大的挑战。消费领域,除房产、教育、医疗等涉及居民刚性需求的消费外,其他方面的消费动力不足;出口领域,由于全球经济的整体疲软、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出口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已非常有限;投资领域,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棚户区改造的财政投入,房地产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及三级市场也带动了钢铁、水泥、家具等数十个上下游产业为GDP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财政政策对经??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2015年1月1日实行的新《预算法》提出要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随后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也明确提出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特定的时代背景赋予了PPP模式的历史使命并给予其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发改委、财政部为主的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均大力推广PPP项目,力图通过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以财政资金撬动民间资本,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PPP模式本身也暗含着一些风险,特别是财政资金的风险,因此,如何客观分析PPP对于财政的积极作用,识别并管控PPP模式中的财政风险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二、 PPP模式的基本内涵与适用领域

  PPP模式缘起于西方国家,是在西方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政府管理水平不相匹配的情况下催生出来的一种公私合作模式,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之上,我国的PPP模式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学者和企业家们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参与,中央政府也对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

  1. PPP在西方兴起的经济社会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政府规模不断扩大,政府角色日益膨胀,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逐渐高涨。在经济危机和财政危机的阴影下,各种社会问题频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新公共管理理论应运而生,强调结果导向、顾客导向、管理者责任的新公共管理运动风靡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被界定为“掌舵”而不是“划桨”,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政府的行为,认为政府应该将公共服务购买者和提供者的职能分开。在西方国家推行的绩效预算也更为直接的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了更为严格、量化的要求,也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

  2. PPP模式的内涵。贾康和孙洁将PPP定义为政府公共部门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从而实现政府部门的职能并能同时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根据财政部76号文件对于PPP的界定,可以看到PPP模式实际上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通常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和“政府付费”两种方式相结合的付费机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因而,PPP模式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伙伴关系、风险分担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及监督管理机制,PPP模式的形式主要有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TOT(转让-运营-移交)等。

  3. 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采用PPP模式,只有那些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才具有运用PPP模式的可能性。在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10月2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中,水电、核电、电信、农业、环保、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产业等都被作为我国PPP模式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

  三、 新常态下PPP模式的财政效应评价

  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要继续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在我国各级政府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投资支出比例和逐步增加投资总额的背景下,一定要防范财政政策对于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PPP模式可以有效的激发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增强中国经济活力,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但是PPP模式也给财政安全带来了一些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

  1. PPP模式对于我国财政的积极作用。

  (1)缓解新型城镇化战略中的财政压力。城镇化率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基本上都达到了80%以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到了7.929 8亿人,全国城镇化率为57.35%。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内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的预期目标。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战略部署,新型城镇化对于去库存、扩大投资、提振消费有着重要作用,PPP模式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刺激民间投资,激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并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2)放大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财政政策乘数效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要逐步淘汰或改造“三高一低”(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行业及企业,货币政策作为总量政策对于结构调整的作用比较有限,这就需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配合,总量调整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可以通过城镇化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发挥财政乘数效应,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符合产业结构升级要求的、具有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型的行业和产业领域,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3)提高财政的规划性和可持续性。财务报告中对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完整披露、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建立及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推行及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PPP的模式下,公私合作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当前PPP项目大规模上马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把大中型PPP项目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及政府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这在客观上推动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的提供上逐步向中长期财政规划模式进行转化。

  (4)提高债务透明度,优化债务结构。高企的地方政府债务是我国公共财政的重大风险之一,与政府财务报表中显性的地方政府债务相比,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累积的富有隐性担保责任的债务更是无法得到真实的统计数据,这就导致了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高度交织在一起,而债务的不透明及不断积累则有可能引发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PPP模式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改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PPP项目的参与者不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及地方政府控股国企,此举有利于政企进行债务分离,将一部分直接或间接的政府债务压力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转化为单纯的企业债务,减少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此外,而且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项目效率会大幅度提高,也会提高债务的透明度。

  2. 新常态下PPP模式蕴含的财政风险影响因素。

  (1)信用风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实践中有多种形式,公私双方在资源投入及风险的承担方面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和竞争关系。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资本逐利的天性,引入民间资本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监管不力或是项目合作模式设计不合理,很容易造成财政资金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结果。另一方面,PPP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地方政府换届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政策变迁会给民间资本一方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如果项目终止或发生重大调整,前期投入的财政资金也有可能打了水漂。

  (2)投资过剩的风险。在国家大力支持PPP项目的背景下,发改委、财政部、地方政府均各自牵头PPP项目,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这很容易导致PPP项目投资过剩,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项目评估,会加大政府的投资性支出,加重财政负担,影响财政可持续性。

  (3)PPP相关法律法规缺位的风险。PPP模式中,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政府追求社会效益,如果缺乏统一有效的PPP运营监管,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会影响服务及产品的质量。当前我国推行PPP模式的政府主体比较多,也缺乏完善统一的PPP法律体系和实施细则,对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地方政府对监管也只是做出一般性的笼统规定,很少涉及到在监管过程中各方责任的划分以及违约后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4)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的风险。对于地方政府而言,PPP项目的财政投入金额必须充分考量自身的财政承受能力。由于PPP项目一般时间跨度较长,而且除财政投资外,PPP项目还涉及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地方政府必须统筹平衡好财政收支的关系,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这一点对于我国中西部欠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尤为重要。

  (5)隐性债务的风险。经济新常态下,为有效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给了地方有条件的、适度的发债权,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性管理,地方政府不得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变相融资,增加隐性债务。在实际推行PPP项目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民间资本,甚至会采用承诺固定收益和回报率的方式来吸引民间资本,这就使PPP项目从股权合作变为债权融资,PPP也就演变成了一种融资工具,政府的债务风险进一步放大。

  四、 PPP视角下的财政政策工具创新及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为充分发挥PPP模式对于财政的积极作用,应当将加大财政政策工具创新力度和提高?政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政策建议的两个方向来予以分析。

  1. 运用PPP理念创新财政金融合作模式,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PPP发挥着撬动民间资本,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的战略作用。在有效管控财政风险的同时,还应该创新模式,PPP的核心理念是公私合作,充分发挥公私双方的各自优势,其在实施形式方面的最大特点是灵活多样,因而在推行PPP模式的过程中,应不拘泥于传统的合作模式,运用PPP的理念,充分发挥财政和金融工具的作用,开拓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我国的PPP项目创新实践中,经过梳理和总结,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创新模式可以借鉴:以包括科技投资、科技担保、科技租赁、科技信贷、科技典当、知识产权投资运营等多样化融资服务为支撑的科技金融服务;以高新企业、高效率的基础产业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产业基金;以鼓励“双创”为目标的创投引导基金;高度整合基金管理公司、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各方资源的城镇化建设基金等。

  2. 打造政府、企业及社会多方参与的PPP项目监管机制。PPP项目多涉及基建、道路等一些国计民生的领域,虽然引入了民间资本,但是PPP项目的初衷和目标还是要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同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政风险,这就需要PPP项目所涉及到的服务购买者、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三方各司其职,厘清各自的权责边界,共同对PPP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政府主要通过项目、合作方筛选、制度供给、财政投入、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的方式保证并监控PPP项目的合规运营;企业主要通过资金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及项目管理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社会大众作为纳税人、服务对象及使用者的角色,要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由于事实上作为纳税人的社会大众对PPP项目监管缺乏直接有效的参与方式,社会大众更应该从顾客、使用者的角度去用脚投票,用市场的力量去监督、约束和引导PPP项目,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统一PPP项目管理机构,健全PPP法制建设。目前,从国家部委层面来看,发改委和财政部都在力推PPP模式,各自也有不通的标准和偏好;地方政府也在推PPP项目,力图通过该模式解决地方财政财力不足的问题。控制PPP项目的财政风险,首先要对PPP项目在中国的推广应用进行顶层设计,包括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范围界定等;其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业、统一的PPP项目管理机构去规范、引导和监督PPP项目,确保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和统一性,强化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尽量避免因政府换届而对项目产生的政策风险。

  4. 控制PPP项目的投资规模,有效管控财政风险。经济新常态下,通过政府主导的财政投资来驱动经济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政绩考核的驱动,PPP项目很容易走上大干快上的老路。从PPP应用比较成熟的国家来看,通过PPP模式提供的公共物品无论是在项目数量还是在投资额上一般只占到公共部门投资的20%左右。财政部也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控制新建的PPP项目规模,每年全国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半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应超过10%,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因推行PPP项目而带来的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

  5. 合理设计PPP项目的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PPP项目设计的核心在于共赢和成本的合理分摊,这就要根据每一个PPP项目的特点进行风险和收益分析,合理界定公私双方的成本和收益,并体现在项目合同中,设计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公私双方各自的优势,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有效管控政府财政风险。

  6. 运用大数据思维,提升项目管控能力。管控PPP项目的财政风险,前提是要预先识别各类风险。对于PPP项目来讲,风险永远是很难避免的,但却是可控的,PPP项目应充分借鉴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技术,在项目调研和可行性分析阶段,收集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投资环境、社会资本和市场现状;在PPP项目运营阶段,全面把控项目的各个实施环节,并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识别风险信息,建立纠错机制;在项目结束之后,对PPP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反映PPP项目的实施效果。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6

  2010年11月中下旬,国家统计局在牵头召开两次半公开的会议后,又召集了几次内部会议,主题均是国际比较项目(ICP)。自2011年1月起,中国全面参与世界银行发起的国际比较项目,即用购买力平价(PPP)方法统计国内生产总值。

  其中,11月11日,国务院十几个部委在北京召开ICP部委间的协调小组成立大会。外交部在会议名单上,但没有人与会。比较奇怪的是,该协调小组实行双组长制,一个小组有两个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和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共同担任,另有副组长。

  有分析人士指出,有两个正组长的原因可能是,ICP项目是由世界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统筹协调,而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对口单位一直是财政部。然而,ICP项目又只能通过国家统计局在中国落地。于是,两位副部级领导共同担任组长。

  ICP是一项全球性统计合作项目,主要目的是测算各种货币的购买力平价(PPP),以便用PPP作为转换系数,将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转换为用统一货币单位表示,从而比较和评价各国的实际经济规模和结构。该项目每5年举行一次。2011年是全球新一轮ICP活动的调查基准年。

  新一轮全球ICP主要有三大目标:一是收集、编制和PPP数据,满足国际社会分析研究和决策的需要;二是测算贫困PPP数据,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减贫监测提供统计依据;三是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统计能力,特别是国民经济核算和价格统计能力,改善宏观经济数据的可比性。

  从2011年1月起,全球170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开展ICP调查,整个活动预期2013年底结束。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首次全面参加新一轮ICP活动。这之前,中国一直用汇率法折算中国的GDP。

  国际比较的“天平”

  要比较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总量,国际上通行的有两种方法:PPP和汇率法。汇率计算只包括贸易品在两国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本身受非本国因素影响较大,再加上外汇市场的大幅波动,其计算出的GDP被掺入很多杂质,不能反映各国真实的经济状态。在中国也有一些专家指出,汇率法用于国际比较会有一定的误导作用。

  按汇率法,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0%,则即便中国GDP本身没有任何增加,也会显示GDP增加了10%。中国在1994年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前身)时,就曾出现中国GDP年年保持高增长率但人均GDP却没有变化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汇率计算出的数值误导。

  相比较,PPP能够避免汇率干扰。PPP的原理就是,按照相同物品的价格水平之比,来估算两国货币的购买力之比,继而用这个购买力之比,将两国货币折算为统一货币单位,进行经济总量的比较。简单说,就是选择“一篮子物品”作为一种等价交换物,将在两国所需花费的货币总量相比较,得出的结果就是这两种货币的购买力之比。正是由于PPP的此种优越性,其越来越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

  ICP最早是联合国统计处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共同建立的联合项目,始于1968年,得到世界银行的资助。1970年,世界上第一次大范围采用ICP,但只有10个国家参与。到2005年,全球有146个国家参与。

  中国参与了2005年的调查,但只选送了11个城市样本,没有递交国家样本。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ICP项目才由世界银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从2011开始的新一轮ICP调查,预计将有180个国家参与。

  害怕“高估”非理性

  有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中国官方对PPP的基本立场是务实、低调。

  “低调”一说在《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采访中得到多方证实。当《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向统计局系统诸多方面提出采访要求时,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需要先经过国家统计局新闻办公室同意,无论国家统计局机关,还是统计局所属机构,包括地方统计局、统计研究单位,甚至统计局所属媒体,都是同一口径。

  实际上,通过PPP计算,“只要是发展中国家的GDP,都是被高估的,这早有定论。”熟悉PPP事务的经济学家任若恩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但GDP被高估的原因至今也没有完全的理论解释。

  在选定统计标本“一篮子物品”中,发展中国家的不可贸易的物品和服务、人力成本等均比发达国家要便宜。这种样本较低的价格导致发展中国家货币拥有更强购买力的假象,进而导致对GDP的高估。

  任若恩说,这种高估不仅仅在中国有,在印度、巴西等其他发展中国家也都存在。比如,世界银行2005年的数据表明,按照汇率法,中国名列世界第6位,但按PPP,中国GDP名列世界第2位。同时,按汇率法未能进入世界前10位的印度,通过PPP则排在世界第4位,超过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但印度实际的经济实力并未超过欧洲。

  防止“关公战秦琼”

  被高估的GDP还有一个特点,它只代表经济规模和总量,并不代表国民生活质量,而且与汇率法GDP没有可比性。

  比如,按汇率法,中国2007年人均GDP是1800美元,但通过PPP计算是7204美元。丹麦人均GDP是62100美元,而PPP计算则是37304美元。

  但并不能就此认为PPP“增加”了中国的GDP,而“减少”了丹麦的GDP。

  实际上,汇率法所得出的中国1800美元只可与丹麦的62100美元相比较,而PPP计算的7204美元,也只宜与丹麦的37304美元比较才有意义。否则,这种比较就是“关公战秦琼”。还有,由于在比较发展程度时,人均GDP才更有代表性。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邱东教授的分析比较结果,即使按照PPP,中国2005年的人均GDP也只有4091美元,而当时全球平均值是8900美元,中国在参加比较的147个国家和地区当中排位靠后,低于9个非洲国家、低于9个亚洲国家和地区、低于8个南美国家、低于所有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洲国家。欧洲排名最低的阿尔巴尼亚也比中国高出1278美元。

  PPP和汇率并没有关系和指示作用,任若恩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用PPP来解释人民币被高估或者被低估,甚至用PPP水平来测算名义汇率的偏离程度和调整方向,都是不成立的。因为PPP法的估算和汇率尽管都用于货币转换,计算方法和计算对象截然不同。

  统计样本尚未公开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参与ICP调查样本的选择及选择标准均未对外公开。统计局所属的一些调查总队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并不知情。

  不过,一些重点的调查队,已经在历次的统计中,对价格的采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5年的调查涉及870多个规格品种,覆盖11个城市的城区和所辖郊县,按照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分155个基本支出类别提供数据。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队长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对于国家统计局直属的调查队来说,价格的采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常态化了。北京总队于1996、1999、2005、2009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每次采集的商品数量和种类都有变动,根据季度频率进行统计,并在多个采集点共进行几百个价格数据的收录。在上报国家统计局之后,再按照ICP的各行业数据的要求和数量,进行挑选和收录。

  但即便这样,样本的可比性与代表性还有待2013年结果出来后进一步观察。类似情况不仅仅在中国会出现。在取样难、区域差异性大、结构复杂方面,发展中国家都表现了相似的问题。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7

  关键词:PPP项目 企业所得税 政策体系 税收优惠

  在我国,基础设施一般由政府投资和管理,但是随着政府债务规模的增加和国家经济发展增速的放缓,政府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逐渐减少。为了在资金受限的情况下进行基础设施升级,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政府希望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因此大力推广公私合营的PPP项目。目前,国际和国内对PPP项目尚没有统一的定义,财政部的定义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规范和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文件必不可少。企业所得税政策作为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PPP项目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但是,我国PPP项目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政策进行规定。如何根据PPP项目的特点,结合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建立适合我国PPP项目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并在项目运行和管理中顺利适用,成为PPP项目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 PPP项目企业所得税体系现状

  PPP项目是政府和企业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类项目的总称,不同项目模式下项目的参与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最常见的BOT模式企业活动涉及投资、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运营、设施维护和设施移交等内容。与之相比,BT模式下企业不参加设施运营,TOT模式下企业不参加项目的建设。不同模式下企业负担的成本和取得收入的方式有所不同,需要进行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也不同。本文主要从项目建设、经营、移交三个环节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总结,同时对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介绍。

  (一)建设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 PPP项目模式不是固定的,有的项目企业参与建设,如BT模式、BOT模式,有的项目企业不参与建设,如管理合同模式、TOT模式,不同模式下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不同,企业所得税有关处理方式也不同。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如果建设工期超过12个月,根据有关规定,应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在具体操作中一般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完工进度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合同毛利,并以此为基础确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企业参与建设且项目工期在12月之内的,则应在本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以此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项目建设期间,企业没有参加工程施工的,在建设期不按照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收入,不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时只需确认项目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以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支持。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费用确认为期间费用,可以抵减当期企业所得税,如果对应的纳税年度企业亏损,可以按照税法规定5年内用以后的利润弥补亏损,减少以后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经营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经营期间是企业参与PPP项目取得收入的重要时期,企业从项目中获取现金流,具有较强的纳税能力。企业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从政府获得服务费、补贴,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获得分红收入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公众购买服务支付的费用和政府购买服务支付的费用确认为收入,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维持项目运营并取得收入所必需的设施维护、服务成本等支出确认为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取得政府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经过税务部门核准后,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获得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形成企业计税基础,在经营期间将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PPP项目中投入资金获得股权,按照约定获得股利分红收入的,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取得股利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移交时企业所得税处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不能从移交中获得收入,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政府提前收回资产的经营权、回购企业拥有的股份或双方约定期满后有偿移交,移交时企业可以从政府获得一定的资金,这些资金需要确认收入,并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向其他方转让企业在项目中拥有的权利,从其他方获得的资金也应该确认收入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的一般规定,企业向第三方转让资产或股权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确认收入,投资成本可以予以扣除,企业减少或撤回投资时,收益中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属于投资收回,不计入应税收入,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属于应税收入,但是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PPP项目可以筹集更多的资金,为公众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这是政府大力推行的项目,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政府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以此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主要包括:首先,企业参与的PPP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项目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六年内,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继续抵免。再次,企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取得政府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后,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最后,企业在PPP项目中投入资金获得股权,按照约定获得股利分红收入的,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取得股利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PPP项目中企业所得税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政府大力推行PPP项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文件也相继出台,但是PPP项目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政策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是目前政府对于PPP项目的关注重点集中于吸引资金解决政府债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以及在此过程中政府与企业的资金投入和权责分配,对PPP项目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没有做出专门解释,税收政策比较模糊,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和计算申报时遇到各种困扰,优惠政策有时难以落实。

  (一)政策零散,缺乏可操作性。我国PPP项目还处于兴起阶段,相关部门对PPP项目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在不同的文件中有所规定和解释,并且出台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这些规定并不完整,现阶段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收入和成本特点适用税法的一般处理方法。然而PPP项目具有其特殊性,生命周期较长、操作复杂、项目模式各有不同,企业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甚至因为项目模式的创新,很多问题在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太过模糊企业不知如何实际操作,同时征收机关对一些问题也无法给出明确解释,给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征收造成了不利影响。企业为了保证税务处理合法合规,税务方面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且可能需要向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增加了纳税成本。即使企业做了充足的准备,也可能因为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失误多缴税,或者因为少缴税而受到惩罚,甚至由于处理不能通过征管机关核准而无法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此同时,政策操作规定的不明确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留下了更多避税甚至逃税的空间,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不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实现。

  (二)标准不统一,缺乏可比性。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不完善,相关部门对项目企业所得税处理没有统一规定,企业只能适用分散于税法中的一般规定,会导致不同企业对企业所得税政策理解的不同,使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不同,最终缴纳的税款存在差异,影响了税收的公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衡量项目成本和收益、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一般会参考一些已经完成的PPP项目作出投资决策,这时企业所得税政策标准的不统一会误导企业,导致企业错误估计项目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从而做出错误决定、丧失良机甚至给企业造成亏损。缺乏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也不利于相关部门总结PPP项目的经验,调整PPP项目的相关政策,不利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合理地确定投入和权责分配标准,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在合理范围内。

  (三)税收负担重,影响公共性。政府推广PPP项目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进行基础设施升级和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使得大部分PPP项目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社会公众是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这就要求PPP项目不能以盈利作为根本目标。但PPP项目是政府和民间资本的合作,这一特性要求它一方面要实现政府部门的职能,尽可能高效低r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要满足企业盈利的需求,给予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政府对产品和服务公共属性的保证与企业对利润的追逐存在矛盾,税收则是调节和平衡这两者关系的有力手段,但是目前政府在PPP项目中对税收这一调节方式的运用还不明显,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具体规定。项目中企业实现收入一般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使用者付费的情况下,企业确认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付费或者政府在使用者付费不足的情况下补贴企业也需要确认收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补贴本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税收,进行补贴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向社会大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企业取得政府补贴并作为计税基础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一部分资金会进行无意义的循环,违背了政府补贴的初衷,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税收负担会导致企业向政府寻求更多的补贴,或者提高公共产品的收入、降低企业运行维护的支出,影响PPP项目应有的公共属性,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四)时间不匹配,影响积极性。PPP项目一般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或长期提供公共服务,这些项目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项目前期一般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资金投入将在项目的生命周期中逐渐收回。但是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期间需要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和费用,按照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项目前期企业确认收入,但实际上这时企业并未获得真正的资金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甚至企业会由于资金问题无法继续履约。如果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资金来源是企业的自有资金,甚至需要贷款或者由股东投入更多的资金。企业投资PPP项目是希望获得利润,要求企业在未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就拿出资金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投资的初衷相悖,无疑会影响企业投资PPP项目的积极性,也不符合政府推广PPP项目的意图。现金流被称为企业的血脉,在企业运营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很多企业的破产是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的,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需要很多的资金,如果在资金未能回收时还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缴纳企业所得税,将造成企业的流动资金进一步减少,无疑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带来更多的风险。企业投资是为了最终获得收益,而这种获得收益之前就要承担税收风险的情况,显然会使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

  (五)优惠力度小,缺乏吸引力。正如前文提到的,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PPP项目,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三免三减半”和设备抵免政策等,但是这些政策范围有限,并不能覆盖所有的PPP项目,主要集中在节能、环保等领域,而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不足,无法吸引企业将资金大规模投入到这些项目中。优惠政策在落实上也存在一些问题,PPP项目中的优惠政策在会计核算上一般要求独立核算,在一些升级改造或者其他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中,优惠政策无法顺利落实,不能使企业真正受益。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进入社会需要的领域,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领域较为侧重,而PPP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政府应加大对PPP项目的优惠政策力度。目前,国家推行PPP项目的进展并不顺利,企业出于多方面考虑在投资方面更加谨慎,也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完善,无法对企业提供足够吸引力的原因。

  三、完善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建议

  PPP项目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都对其高度重视,但是PPP项目的推广时间毕竟不长,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企业和征税机关在PPP项目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缺乏足够的政策依据,在操作中面临种种困惑,企业所得税政策应该助力PPP项目的发展,而不是成为阻碍项目发展的掣肘。

  (一)建立统一的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专门的政策体系,在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过程中只能参照税法中的零散规定。只有进行完整严谨的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对PPP项目不同情况下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予以明确,出台专门的文件进行规定和解释,才能使企业所得税处理做到有法可依,减少企业对相关问题的困惑,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发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建立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时,应关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融资、设计、建设到运营管理,以及最后的移交或转让,进行项目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进行追踪,加强涉税业务的分析和识别,保证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和税收收入的监管到位。

  (二)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应与项目模式相适应。PPP项目只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类项目的总称,是一个集合概念,在实际中,根据项目特点和合同约定的不同,PPP项目具有不同的模式,包括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改建――运营――移交等各种模式,不同的模式取得收入和确认成本的方式不同,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也不同。有关部门在制定企业所得税政策时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PPP项目的特点,对不同项目模式下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企业所得税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切实为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提供依据,保证税收公平。

  (三)对PPP项目企业所得税处理具体问题予以明确。随着经济和商业的蓬勃发展,PPP项目的组织和合作方式更具多样性,资金融通更具便捷性,灵活的资金运作和项目执行方式使政府和企业有更多的选择,为PPP项目注入了活力,为企业分担风险和获取利润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但是项目融资和运行方式的多变要求相关部门制定企业所得税政策时考虑更全面、规定更具体。PPP项目涉及很多具体运作,需要考虑很多问题,例如项目筹备阶段的支出如何处理,对于项目进行升级改造等支出和收入无法单独核算问题如何处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如何处理,企业退出项目时直接撤资退出、将权利转让或政府提前收回如何区分处理,这些都是政府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和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和申报时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政策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对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予以明确。

  (四)适当给予PPP项目更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PPP项目是政府缩减债务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但目前很多项目都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项目推广的效果令人失望。企业对PPP项目的热情不足的很大一个原因是投资收益低,政府应针对PPP项目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才能吸引企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是一个重要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没有针对性,覆盖面不全,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强。对于建设时间长的项目,政府应当颁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决项目前期税收无来源的问题,使企业不必在项目初期还担心税收风险。对于财政补贴,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允许企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府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推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有些能源、交通运输等有较大盈利空间的项目,正常取得税收即可;对于急需引入民间资本、盈利空间较小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热情不高的项目,可以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另外可以参照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PPP项目也可以采取类似的优惠税率。

  为了打破地区经济发展瓶颈,推动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国政府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PPP项目能有效拓展融Y渠道,发挥民间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PPP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完善能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在不提高甚至降低政府成本的情况下进行基础设施升级,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社会服务,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引入市场机制,也能借助企业的力量引导资金流向民众需求更多的领域,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瑞.PPP模式在新建公立医院中的运用研究[J].商业会计,2016,(27).

  [2]曹莉娜.丁铁成.PPP项目税收管理初探[J].财会学习,2015,(57).

  [3]陈斌才.施工企业BOT项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剖析[J].财政监督,2013,(50).

  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篇8

  关键词:公共服务 PPP模式 监督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①”从古至今,权力都具有天然的膨胀性,如果缺乏足够的监督,权力就会产生腐败。由此可见,任何一种模式都要有自我纠错的能力,只有这样,这种制度才能被称作上是“具有生命力的”。而这种纠错能力的产生条件之一,就是要有科学完善的监督制度。

  一、构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过程监督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公共服务PPP模式参与方众多,时间周期长,资金量庞大。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度,政府会利用权力来设租,社会资本会通过非市场的方式来寻租,这样势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权力的腐败使公共服务PPP模式低质低效,更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有效的监督机制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让PPP项目的参与各方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开和透明

  公共服务PPP模式的目的是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社会公众是公共服务供给的最终受益者,因此,社会公众拥有知情权、投诉权。有效的监督制度能使PPP项目运作阳光化,社会公众通过信息披露和媒体报道等途径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的约束,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开和透明。

  (三)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和公正

  公共服务PPP模式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进行的合作。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防止政府作为“经济人”的特性而形成市场垄断,减少公共产品供给时的负外部性,最终达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共赢。

  二、构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过程监督的对策

  财政部颁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对目前PPP模式的运行程序进行了梳理和划分,根据操作指南的规定,PPP模式的运行程序可以划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阶段。本文在这些阶段基础上,把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阶段划分为事前阶段,把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阶段划分为事中阶段,把项目完成后划分为事后阶段。对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要同时对事前、事中和事后阶段加以监督。

  (一)实施事前监督

  PPP项目识别是政府或社会资本挑选出能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一般来说,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以采用PPP模式,PPP模式主要适合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比较稳定、价格调整灵活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项目。PPP项目的识别主要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发起。政府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公共服务项目中选取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社会资本方也可以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推荐适用于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在对选择适用于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时,主要的方式是对待选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物有所值评价是一方面定性分析公共服务项目采用PPP模式与采用传统的政府购买模式相比能提供更多地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降低公共服务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定量分析公共服务项目采用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支出成本相比采用传统的政府购买模式的政府支出成本相比是否降低。对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对公共服务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政府每年度要支付的费用或补贴相对政府每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目前的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和财政支出的压力要能承受。

  PPP项目准备是对通过项目识别的项目,在项目开展具体实施前,建立项目协调机制,编制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PPP项目协调机制是政府各行政部门加强协调,可以成立一个独立于其他行政部门的专门的PPP项目专业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PPP项目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专业委员会的调研和论证,避免决策失误。对于项目预算编制,我国还没有把PPP项目提供公共服务作为预算表中的预算科目,这给PPP项目的预算编制和PPP项目资金的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我国目前急需建立PPP项目的合理透明的预算体系和对其监督的制度。把PPP项目预算纳入到政府部门的预算表中,接受人大和社会对预算的监督。在政府行政部门成立预算机构,由专业人员制定核实预算计划。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加强PPP项目专业委员会对政府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批和监督。项目实施方案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为实施PPP项目编制的项目计划,通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可以把控项目的实施,选择合适的项目执行方式,严格控制项目实施风险。

  (二)加强事中监督

  PPP项目采购是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程序选择社会资本。在程序最开始,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对社会资本的资格预审。社会资本的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在省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规定的官方媒体上公布。而且公告颁布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之后,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遵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来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

  项目执行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协议,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的阶段。政府应该监督社会资本是否按照PPP项目协议足额缴纳出资,避免社会资本违背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按照PPP项目协议完成其支付的义务。财政部门应该将PPP项目的政府支付包括到政府预算表内,严格监督预算资金的执行。建立PPP项目财务报告制度,定期报告PPP项目中的政府支付部分,接受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公众等监督。政府相关部门要监督社会资本履行合同情况,建立PPP项目产出效果绩效指标系统,定期编制报告,由财政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产出绩效低,甚至违背项目协议的,政府或社会资本应承担其责任,并对其加以惩罚。

  项目移交是PPP项目按照协议的规定提前或按期交付给政府有关部门的阶段。PPP项目专业委员会应该建立项目移交处理小组,按照协议规定移交项目,对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项目移交处理小组应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PPP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政府支付资金的金额大小。项目移交处理小组应该对PPP项目的性能加以测试,如果性能不合格,要求社会资本对其修复。符合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要求的PPP项目可以由社会资本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三)注意事后监督

  项目移交和完成后,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对PPP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加以全面检查和审计,并向人大提交财务报告,发现PPP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资金管理不善的情况,是否有挪用、贪污资金的情况,发挥对PPP项目的财政监督的作用。

  项目移交和完成后,要建立PPP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制度。政府部门应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PPP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价,包括项目的产出、项目的成本、项目的收益、监督的效果、项目的持续发展能力、项目的模式选择等绩效指标,并对全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评价结果与以后的PPP项目管理挂钩。评价合格的,政府和社会资本继续加强合作,评价不合格的,要求社会资本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对项目进行修复,严重的要中断后续的合作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三、结语

  目前我国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PPP模式的政府内部监管问题,对监督机制研究的很少。而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公共服务PPP模式的过程监督有利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约束政府的权力使用,有利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有利于提高通过PPP模式提供公共服盏闹柿亢托率。

  注释:

  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务馆,2012年。

  参考文献:

  [1][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PPP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2]吕汉阳.PPP模式全流程指导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

  [3]陈奇星.平衡与优化:完善我国公共服务监督体系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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